近日
,为切实加强高毒监督管理
,农业部印发《2014年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项目实施指导方案》
,决定在河北等5省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
,探索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有效途径
。 方案将实行专柜销售
、实名购买
、电子档案
、溯源管理
、科学指导
,建立高毒农药可追溯体系
,逐步实现从生产
、流通到使用的全程监管
,构建高毒农药监管的长效机制
。
方案要求河北
、浙江
、江西、山东和陕西5省每省选择4-5个既有粮等大宗作物
、又有果菜茶等园艺作物的农业大县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工作每个示范县选定20个左右农药经营门店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自愿申报
、严格标准
、程序公开
、公正遴选”原则选定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
。
通过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要实现“三个100%”的目标
:销售的高毒农药100%来源可追溯
、100%去向可跟踪
、100%质量有保证做到管理规范
、实名购买
、电子记录溯源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规范化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和追溯管理体系
。
根据通知农业部还将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每省100万元重点用于配备电子信息设备
、自动扫码设备
、可追溯软件系统以及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